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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图书应慎重 相关部门看图书馆剔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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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藏网编辑部 来源:江南时报 点击: 时间:200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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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7日刊登了《21吨馆藏图书7毛一斤遭清仓》一文,报道了盐城市图书馆将几十吨的废旧图书以低价卖给收废品小商贩。近日,盐城市文化局等相关部门发表了看法。
盐城市文化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图书馆处理的图书是已经过了实际使用期限,且是确实要处理的书籍。但他指出,图书馆“剔旧”应该首先经过文化局的批准,最后还要“国有资产委员会”点头才能“剔旧”,因为这些图书属于国有资产。
这次被“剔旧”的图书中,夹杂了如《人民日报索引》等含有很大收藏和研究价值的书刊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认为,处理这些旧书刊不能看书的“品相”,要看它的价值和内容。处理时应该慎重,还应该挑一挑夹杂于其中具有价值的一些书刊,比如文革期间的报刊书籍具有重要的研究和收藏价值应该保存。理论上讲,应经过专家认定以后,再决定是否应该处理出去。“这也和参与挑选的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有关系的。”
“在这次图书馆的‘剔旧’中,我们也去现场看了,原则上同意了他们的处理方案,图书馆在这方面也有一些规定和要求。”盐城市财政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志说,为了最大化的利用好这些图书,“剔旧”时就有许多县、乡镇的文化部门过来挑选。不过按照规定,图书馆应该尽快出一个处理清单给财政局,但是这项工作他们还在做。
图书馆的一位姓黄的业务馆长介绍说,此次“剔旧”,该馆非常慎重和重视,馆长、副馆长及一些中层业务骨干都参加了“剔旧”工作。对于读者反映一批富有研究和收藏价值的书刊也夹杂其中被当作废品处理的问题,他解释称,《人民日报》等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料通常都有几份副本,“由于副本太多,不便管理,有一些被注销剔除也很正常。”他同时表示,“因为每个人的责任心不一样,也不排除个别工作人员的疏忽,致使一些重要资料流失的可能。”他还带着记者参观了该馆收藏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重要报刊,记者看到这些报纸虽然略显发黄,但排列整齐,保存也较完整。
主管图书馆的社会文化处的陈培琪处长说,文章已经见报了,不过有一些和事实不符。“剔旧”是图书馆正常的业务工作和要求,社会读者基本都不了解,而且盐城市图书馆过去从来没有进行过“剔旧”,所以这次的数量特别大。“我们局里都去现场看过了,馆里完全是按照‘剔旧’原则来处理的,但是不可能一本本地看。由于工作人员的差异,出现极个别有价值的图书外流也很正常,而且对‘价值’的看法,大家的认识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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