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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买卖奥运纪念钞须从源头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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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藏网编辑部 来源:收藏快报 点击: 时间:2008-9-1 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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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武汉市工商局对非法交易奥运纪念钞进行了查处。据称,面值10元的奥运纪念钞在武汉最高被炒至1350元,而面值1元的奥运纪念硬币也被炒至680元每套。于是,武汉市工商局对非法买卖的纪念币进行扣留,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查处。
武汉市工商局查处非法买卖奥运纪念钞的行动是对的,但在收藏界中却只掀起一点点波浪,并未得到更多的响应,全国各地奥运纪念钞的非法交易照样进行。这很让人纳闷!
奥运纪念钞的交易到底违不违法?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包括纪念币 ,普通纪念币自发行之日起一年内只准等值交换。违者由工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不违法答案显而易见。既然如此,武汉工商局的查禁行动为什么不能在全国引起共鸣呢?
在奥运纪念钞发行前的几个月时间内,发行方对奥运纪念钞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仿佛发行纪念钞就是为了给人投资的。而法律规定的纪念钞在一年内不得进行交易这一条,却只字未提,令人产生了只要买到奥运纪念钞就能马上赚钱的错觉。在奥运纪念钞发行前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相关部门也没有宣布不得买卖,直到纪念钞被炒作至令人担忧的地步,才突然进行了查处,令许多收藏者和投资者莫名其妙。
于是,我们就有了一个疑问:为什么非要等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程度才去进行突击式查处呢?奥运纪念钞的交易多在私下进行,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就达成了交易,并且形成了一定的交易渠道,这个时候再来叫停是否为时已晚?因此,笔者以为,把板子仅仅打在收藏和投资者屁股上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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