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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藏网编辑部 来源:星辰在线 点击: 时间:2007-6-1 1: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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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山西省青年画家杨苇的100幅作品被印制在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行的福利彩票背面,但这并未获得杨苇的许可。因认为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犯,杨苇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索赔52万元。经审理,一审法院确认了杨苇的著作权,并判决侵权人赔偿3.5万元。杨苇认为法院判赔的数额太少,随后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那么,这个案件有着怎样的来龙去脉?著名青年画家杨苇又是怎样被卷入这场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呢?2007年5月9日,该案二审开庭。在此前后,本刊记者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采访。 自学成才 1971年出生于山西省侯马市的杨苇是一位自学成才的职业画家。 从儿时开始,杨苇就对画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现实中和想象中的人、动物以及各式各样的浪漫故事,他都能用手中的笔形象生动地描绘出来。12岁时,杨苇放弃了学校生活,毅然辍学从“艺”。 由于条件困窘,杨苇每天只能趴在矮小的饭桌上临摹创作。冬天,天气寒冷,杨苇一边画画儿,一边朝冻得红肿的手上呵气,一边不停地跺脚取暖。几年下来,坚硬的水泥地竟然被踏出两个脚印形状的浅“坑”。 1988年,17岁的杨苇在《山西民间文学》杂志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连环画作品。 “自古英雄出少年”。杨苇的绘画事业,也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19岁时,杨苇已经是人民美术出版社、华夏出版社等多家国家级出版机构的特约作者,高峰时,杨苇每年创作连环画3000多幅。21岁时,杨苇的首次个人画展在北京民族文化宫成功举办,被誉为“神童画家”。23岁时,杨苇参加建国45周年全国书画联展,荣获中国书画院颁发的金奖,是山西绘画界获得的惟一金奖。29岁时,杨苇为养育他的热土侯马市绘制了新田广场文化墙巨型壁画,该文化墙高12米,长50米,墙体壁画再现了两千多年前晋国从周朝立国到春秋崛起,到逐步强盛再到确立霸业的恢宏画卷,分为“叔虞封唐”、“践土会盟”、“城濮之战”、“迁都新田”、“厂虎祁听乐”、“魏绛和戎”六部分,画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巧妙而完整地衔接在一起。30岁时,杨苇为侯马庙寝遗址公园绘制了60幅春秋晋国系列故事,被精心镌刻于公园主体建筑周围永久展示。31岁时,他为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寻根文化节”制作了巨幅国画长卷《大槐树移民图》,该图场面宏大,长25米,出现人物265人,全面地展现了明朝时居民大迁移的史实。 杨苇擅长人物画,他的创作体裁和创作内容广泛,无论仙、圣、佛、儒,文人、武将,甚至是市井泼皮,可入画之人,杨苇几乎无所不容。 正是这一点,使他有机会完成《三晋一百名人图》,也使他被卷入一场在三晋大地引起轰动的官司。 遭遇侵权 话还得从《三晋一百名人图》这本图书说起。 1995年,杨苇去外地参加活动,偶然认识了山西省某高校的退休教授陈静强。 陈静强对三晋文化颇为钟情,一直想策划出版一部山西的历史名人画册,但一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人物画家为名人配画像。杨苇的出现,使陈静强的眼睛为之一亮。 1996年4月,陈静强多次联系杨苇,希望能与其合作,共同完成这件事。杨苇经过考虑,非常爽快地答应下来。随后,陈静强将文字稿交与杨苇。 为了保证绘画的质量,避免出现意外,杨苇和陈静强还签订了一份文字协议。该协议以山西民间美术研究所的名义与杨苇约定:由杨苇负责绘画,研究所提供文字资料,并尽可能提供图片资料。然而,协议虽然约定了稿酬事项,但并未就著作权归属作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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