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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藏网编辑部 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 时间:2007-10-28 18: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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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84岁的美术大师吴冠中的《霸王不别姬》等作品,是对自己的“独创模式文字画”的抄袭,贵州农民画家郑维江将其告上法院。 近日,丰台法院以绘画观念、风格和手法不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内为由,裁定驳回了郑维江的起诉。 郑维江称,他于2001年陆续创作了《白日依山尽……》和《无题》系列等美术作品,并于2006年2月起陆续在网上发表。郑维江称其作品是一种“独创模式文字画”。 他说,他曾在2001年冬季给吴冠中寄过多幅作品照片,向吴冠中请教,但此后未收到回复。 2007年3月,郑维江在网上发现,吴冠中于2005年至2006年创作的文字画《画里阴晴》、《霸王不别姬》等作品,与自己的“独创模式文字画”在作品观念和手法上完全吻合。 郑维江认为,吴冠中的作品构成抄袭,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冠中赔礼道歉。 庭审期间,吴冠中的律师邀请了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一名教授出庭作证,就文字画的相关理论及郑维江和吴冠中作品的区别,进行了专门的讲述和评析。 法院认定 通过庭审和证据审查,法院认定,“文字入画”这种创作观念和手法自古有之,中西方艺术家都曾采用过这一理念进行创作,并非郑维江首创。 法院同时认为,绘画观念、风格和手法,是美术作品要体现的内涵,属于抽象的主观范畴,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王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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