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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藏网编辑部 来源:江苏商报 点击: 时间:2007-3-7 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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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3日,周六的清晨阴沉沉的。虽然其他类型的市场这个时间还没有开门,可站在朝天宫的碑坊前放眼望去,玉器、古钱币、陶瓷、青铜器等摊点已经摆满了东、西两区,而不少“专业”的收藏家已经开始在这里寻宝了。 “你知道吗,上次那个官司判决下来了。那个人被以诈骗罪判了3年,还被罚款5000元呢。” “是吗?古玩的乐趣就在于真假难辨,主要考验买家的眼力和胆识。这样一来就不好玩了。” “不打假,不三包,出售赝品不算骗”,这是古玩行当里奉行了千年的“行规”。自己看走眼买到赝品,还能找卖家算账,法院最后还以诈骗罪判卖家刑罚——最近在南京古玩界发生的一件“大事”,引发了古玩界极大的争议。 有人甚至表示,如果卖赝品的都算犯罪的话,古玩界至少有50%的人要坐牢。业内人士保守估计,南京古玩每年有上千万元的市场交易额,目前南京的古玩玩家最起码有数十万人,年龄段主要集中在20岁至80岁之间,其中40岁以上的中年人是投资的主体。然而,古玩行当的诡谲与欺骗也愈演愈烈。谁为我们鉴宝?古玩市场上到底有多少漏洞? 祸起110枚“古钱币” 去年,市民秦某带着110枚古钱币,来到南京朝天宫古玩钱币市场出售。秦某跟前来询问的买家介绍,这些古钱币是他从建筑工地上挖出来的,别人告诉他是某一个年代的出土文物很值钱,于是就拿到朝天宫古玩市场来出售。 一个看似朴素的老农民,拿着锈迹斑斑的古钱币,的确吸引了不少客户。其中一个客户陈先生对这些古钱币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经过讨价还价,双方约定以400元一枚的价格出售这批古钱币。陈先生分批从秦某手中购买了百余枚古钱币。 买下这批古钱币后,陈先生找了不少渠道进行鉴定,结果发现这些古钱币根本是小作坊做旧加工的,是彻彻底底的赝品。后来陈先生在逛朝天宫的时候,再次遇到秦某,秦某居然还拿着古钱币向陈先生兜售。稳住秦某后陈先生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秦某连人带物被抓获。 在公安机关侦察过程中,秦某交代这些古钱币并非是他从工地上挖出来的,而是从别处低价买来的。经过西安一家有资质的文物鉴定机构鉴定,这批古钱币都是赝品。于是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将秦某诉到法院,白下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秦某行为构成诈骗罪,做出了前文所述的判决。 秦某未在规定时间内上诉,判决已经生效了。 关于罪与非罪的争议 案子是结束了,秦某认罪伏法,做古玩的也被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但是整个案件引发的争议并没有结束,通过对主审法官的面对面采访,江苏商报记者了解到了这起案件背后的故事。 “这种在古玩市场诈骗行家的案子,据我所知我们法院还是第一次碰到。”对于白下区刑庭的洪法官说,“虽说古玩诈骗案也办了不少,但是那些都是犯罪嫌疑人拿着假古董去骗路边那些根本不懂的人,诈骗行为很明显。” 洪法官介绍,本案的受害者陈先生是一个古钱币的收藏者,也算是个业内人士。正是具备这样的特殊性,洪法官毫不掩饰地表示,本案在审理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争议。这起诈骗数额并不大的案件,并没有采用独任审判,而是组成了合议庭来审判。审判期间全庭都参与了讨论,法院院长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小小诈骗案引发如此的关注,足见其争议性。 出售赝品这个在古玩行当再正常不过的事,是否需要司法的介入,通过刑法来规范,使得参与案件的法官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洪法官告诉记者,起初她是“无罪派”:“因为受害人是个古钱币收藏家,应当有辨别古钱币真伪的能力。而且400元一枚的价格,也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很明显,陈先生在这笔交易中是看走了眼了。” 但是检察机关的一个意见让洪法官无法回避:秦某在出售古钱币的时候,向买家虚构了其来源。明明是从别处低价收购而来的古钱币,秦某向陈先生许诺是自己从建筑工地中挖出来的。这一行为,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要是秦某没说是从工地挖出来的,只是把古钱币拿给陈先生,让他自己判断真伪。案子的结果就截然不同了,我会毫不犹豫判处无罪的。”洪法官这样告诉江苏商报。 [1] [2]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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